不处理交通违法,车管所不发放年检合格标志,这一被称为“捆绑式”年检的做法是很多司机诟病的事情。近日,公安部就《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于机动车审验制度进行了大幅调整。
此次《修订建议稿》,将车辆获得审验合格标志的条件,由原本的“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不附加任何条件”变更为“当事人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且符合法律规定其他审验条件的”,使得机动车“捆绑式”年检从法律上实现合法化。
因拒绝“捆绑式”年检而起诉交管部门的诉讼纠纷屡有发生,此次《修订建议稿》算是肯定了这种将交通违法记录的处理与年检挂钩的做法